巴中市人事局
关于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全面实施市委、市政府“八项民生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市人事局将会同工商、税务、金融、劳动保障等部门联手打造高校毕业生创业平台,现就有关创业事项公告如下:
一、创业扶持对象,指2004年1月1日后毕业的,目前户口在巴中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2004年1月1日后毕业的,户口未在巴中,但其所创办的企业或生产经营项目注册地在巴中辖区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创业目标任务,重点帮助110名高校毕业生通过自主开办生产服务项目、创办企业或其他经营组织、从事个体经营等方式实现市场就业。其中巴州区30名,南江县30名,通江县25名,平昌县25名。
三、创业政策措施,实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制度,免费办理有关证照,减免有关税收,免费提供创业培训等公共服务。省财政将通过创业补贴,创业成功奖励等方式给予创业资金资助。
如果你是符合上述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但苦于没有创业资金、技术和创业经验,请联系我们!
如果你已经创业或正在创业,但想进一步发展壮大,请联系我们!
如果你有项目、有点子,但苦于没有人才,请联系我们!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联系单位:巴中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何军、孙煌林
联系电话:5266033 、7707899
联系QQ:648278575
电子邮件:lantianboy20@163.com